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批次地块只可以独立竞买。 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6月16日,到 网上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溧水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06月09日起至2025年06月16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6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1.本批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2.本批次出让地块装配式建筑要求以公开出让文件约定为准,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含预制外墙水平截面积)。 NO.溧水2025G20: 1.该地块所建建筑物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不得分割销售。 2.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3.地块新型建筑工业化指标要求以《关于征询溧水区洪蓝街道上港社区省道S341东地块(杨谷岱驿站)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指标的复函》意见为准。 4.该地块地上建筑物已建成,建筑面积 250.23 平方米,竞得人应向南京溧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支付已建地上建筑物工程造价款200万元(不包含在挂牌出让起始价中);由竞得人与国资办另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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